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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荣获“2021年度宝鸡市文明交通 示范单位”称号

[ 信息发布:本站 | 发布时间:2021-12-08 | 浏览:1394 ]

12月8日,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韩宏伟及高新大队等一行7人赴公司检查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工作,公司副总经理王立平、办公室及安环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。


会上,安环部介绍了公司成立背景、基本概况和安全品牌建设情况,并对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汇报。市交警支队宣读了关于表彰2021年度市级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的决定,授予公司“文明交通示范单位”奖牌。


韩宏伟对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表示肯定,希望公司发挥好交通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和示范作用,形成由职工带动家庭,家庭带动社会的辐射效应,同时加强警民交流,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通道,共同推动宝鸡市交通安全工作

王立平表示公司将珍惜这份荣誉,持续加强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培养,加强交通安全人力物力保障,以获奖为契机,进一步提高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水平,为宝鸡的平安稳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